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乳液絮凝剂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乳液絮凝剂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03-2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乳液絮凝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51018S | ||||||||||
二、项目概况: | 采购项目:进口聚丙烯酰胺类乳液絮凝剂 采购数量和供货日期:暂定53.5吨,以实际使用量为准,合同期为一年,即2015年5月—2016年4月。 | ||||||||||
三、补充事项: | 本项目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将招标公告重发,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投标人为非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代理??售证明。 3)、近二年内向国内至少1个市政污水处理厂或粪便处理厂连续提供污水脱水絮凝剂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在江浙沪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江浙沪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6)、凡两个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种品牌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7)、2010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二、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3月27日下午16点30时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三、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740000203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楼财务室 3、本次投标内容包括上机预试和正式上机试验两个阶段: 1)上机预试:为方便报名单位熟悉机器性能,投标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安排进行上机预试(电话或传真或其他形式通知),每家单位上机预试时间为半天(节假日除外)。上机预试结果不作为本次评标内容,仅供报名单位自行参考。上机预试报名单位可自愿参加,也可以不参加。 2)正式上机试验:在正式上机试验前,报名单位须免费提供20KG以上乳液絮凝剂作为上机试验样品,样品的包装铅封、塑封必须完整无损,必须为投标货物。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包括品名、型号、产地等)。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日12:00前。递交地点:宁波市生化处理厂(江东北路586号)。 正式上机试验时间为2015年4月2日8:30开始,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由招标人统一安排。 *正式上机试验不合格的投标商将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1日9时00分 五、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六、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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