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局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农业局的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农业局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采购表编号:农业(15)0009、项目编号:GIECCZS20151031G1】,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和时间作如下澄清、调整:
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须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以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保险监督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17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第5小点修改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购买人身份证(若为分支机构报名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附表2-2商务技术评分表有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附件下载:附件。
四、有关时间作如下调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5年3月27日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30日下午5:0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7日下午2:30~3:00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下午3:00
开标时间:2015年4月7日下午3:00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一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为准, 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公告无异议后盖章确认,回传至本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