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五象湖小学工程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三(NNZC2015-20021A)
一、项目编号:NNZC2015-20021A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湖小学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2月0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改通知(3)
各投标人:
南宁市五象湖小学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5-20021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1页3.1中“……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招标文件第2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项目经理的评审标准“……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修改为:“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定额人工工资调整按桂建标[2013]3号文、工伤保险费按桂建管[2008]37号文、定额管理费费率调整按桂建标[2011]21号文、桂建标[2013]47号文执行。已颁布实施的新版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修改为:“定额人工工资、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桂建标【2015】5号文执行。工程费用定额按桂建标【2013】47号文执行,已颁布实施新版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4年第12期”,修改为:“《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5年第1期”。
7、招标文件第2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款项目班子配备的评审标准中良、中、可的评审标准修改为:
良(10-12分):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所担任的项目考核期内曾获自治区(省或直辖市)级优质工程;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配备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其中配备土建、安装、机电电气、消防专业的施工员共计5人、安全员3人及以上、质检员3人、测量员2人及以上。
中(7-9分):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所担任的项目考核期内曾获地市级优质工程;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较合理,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配备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其中配备土建、安装、机电电气、消防专业的施工员共计4人、安全员3人及以上、质检员2人、测量员2人及以上。
可(2-6分):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班子人员齐全、合理,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配备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其中配备土建、安装、机电电气、消防专业的施工员共计4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测量员2人及以上。
8、请各投标人到南宁市金湖路59-1号8楼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808室获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4月1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剑鸿 0771-678259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秀莉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