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5-03-18 10: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XJBGLGS2015-02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2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3月18日
变更事项:
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9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15年3月30日9时30分。
2、2015年3月11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作废,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于本次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公布。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5年3月18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乐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平乐县环城路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谭春艳 78821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桂湖花园23栋4楼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军 0773-285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