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审计局选择中介审计机构项目答疑函及有关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3-13 16: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亳州市审计局选择中介审计机构项目答疑函及有关说明
项目编号BZCG〔2015〕16号
各供应商:
现根据采购人意见就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在“附:服务项目评标办法-第二章评标的程序和方法”中
序号7、审计案例(5分)
此分项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审计案例所属审计机关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审计机关公章;如提供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属审计机关公章进行确认。
序号8、业务收入(10分)
注:需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或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纳税凭证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此评分项是以2012和2013,或2013和2014,两个连续年度累计收收入计分。
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联系电话:0558-5555850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
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