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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地源热泵系统的补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3 16: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地源热泵系统的补充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5-03-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地源热泵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2015XSZFCG002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中心区学校地源热泵系统
三、补充事项:

一、原开标日期和截止日期:2015年3月17日13时50分

现开标日期和截止日期更改为:2015年3月31日10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10页评分标准中

一、投标报价35分

在符合用户需求前提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5分

更改为:

一、投标报价36分

在符合用户需求前提下,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6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6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10页评分标准中

13、地埋管技术方案在解决土壤热堆积性的技术方案阐述:文字描述基本清晰,可以在地埋管井位排布、温度检测、管路水力平衡等几个方面做出合理阐述的并提出解决土壤热堆积问题合理化建议的进行酌情评分(0-2分)。

2分

更改为:

13、地埋管技术方案在解决土壤热堆积性的技术方案阐述:文字描述基本清晰,可以在地埋管井位排布、温度检测、管路水力平衡等几个方面做出合理阐述的并提出解决土壤热堆积问题合理化建议的进行酌情评分(0-3分)。

3分

 

四、原招标文件第10页评分标准中

9、换热器采用满液式的得2分,其它酌情评分。

2分

更改为:

9、热泵机组采用满液式蒸发器的得2分,其它酌情评分。

2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11评分标准中

2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地源热泵系统(含地埋管安装)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每个得0.5分, 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合同原件)

5分

更改为:

21、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地源热泵系统(含地埋管安装)500万元及以上业绩每个得0.5分, 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两者缺一不可,业绩如有造假取消预中标资格并提请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3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11评分标准表格下新增一条,如下:

备注:在预中标公示期间,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以到我中心就预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进行查询。如有异议,在预中标公示期间可以提出质疑并提供有效证据。如提供虚假证明质疑的,我中心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作出处罚。

 

七、原招标文件13页清单及17页热泵技术要求中

2

热回收型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

1

制冷量:Q=1250KW,N=179.6KW,

热回收量:Q=1130KW,N=295.6KW,

制冷、制热量正负偏离5%以内

 

更改为:

2

全热回收型螺杆式地源热泵机组

1

制冷量:Q=1250KW,N=179.6KW,

热回收量:Q≥1130KW,N≥295.6KW,

制冷、制热量正负偏离5%以内

 

八、食堂那部分清单图纸有变动,请各投标人以新上传的图纸为准。

 

 

 

 

 

 

 

本补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其它条款不作更改。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13日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附件:002G大目湾中心学校地源热泵_201531316375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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