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司法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警用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变更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大武口区司法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警用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2、采购人名称:大武口区司法局
联 系 人:高建 联系电话:18995238080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 系 人:孟 玮 电 话:0952-2816562
4、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3月9日
5、变更事项及内容:
因至原定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该项目投标人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现重新组织招标,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1)报名时间变更为“至2015年3月22日18:00时止,请登陆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获取截止时间: 2015年3月23日16:00时(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获取平台,未按要求及时获取投标保证金账户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最终缴纳情况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平台打印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一览表为准,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中原定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15年3月17日9:00时”变更为“2015年3月24日09:00时”;
(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点变更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号开标厅”。
(5)参数变更
电动车参数由“1770*670*1170mm-1290mm,48V20AH铅酸电池,48V30A 12管控制器,16寸253同步变频电机,16*3.0轮胎,16寸铁板前轮,270液压后减震,双遥控报警,32.1km/h,后高位警灯,警报器,头盔,保险杠,三年保修及一年上门服务”变更为“额定载客2人、1000W超强磁力电机、60V超威电池、350-10真空轮胎、液压减震、前后双刹车碟、液晶仪表、双遥控报警、高位警灯、警报器、头盔、保险杠、车标、三年保修及一年上门服务。”
其他未变更事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