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摆臂式垃圾车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1 10: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程力集团汽车产品定作合同
供方: 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知名园林绿化、石油化工、市政环卫专用汽车制造商
需方:普洱市思茅区生活垃圾处理场 合同编号:20150212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及备注 订车地点:普洱市思茅区
1)东风145摆臂式垃圾车,整车型号程力威牌CLW5120ZBST4,底盘型号EQ1121GKJ2国四排放底盘,YC6J160-46电喷发动机,六档变速箱,前后桥东风公司标配,轮胎规格:9.00-20;24V双电瓶;车身颜色为“东风蓝”。 3)中标价:贰拾万伍仟元整(205000.00元);质保期一年,质保金为中标价的5%,质保金壹万零贰佰伍拾元(10250.00元),一年内车辆无质量问题于一年后即2016年3月支付质保金。 4)该车无定金,本次支付车款:壹拾玖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194750.00元)。 |
二:技术标准及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标准,底盘部分由东风服务站三包;上装部分正常使用由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保一年。
三:交(提)车地点、方式:供方送车至云南省思茅区需方所在地,临时牌照和临牌保险由供方负责。
四:随车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提供工具、上牌手续(合格证,发票)及一切相关的资料。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车按需方要求做好后送至目的地,需方验收合格后一次全部付清本次车款。
六:违约责任: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七:其它约定事项:在需方未付车款之前,车辆及车辆手续所有权属供方所有。
八:双方签字盖章传真合同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办公传真:0722 - 32885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随州曾都支行 帐 号:4200 1813 6620 5000 3420 收款单位: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厂 址:湖北随州南郊平原岗程力汽车工业园 签订时间: 2015年02月12日 |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云南省思茅区环卫巷13号 签订时间: 2015 年 2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