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用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1 11: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内容
1.1、招标条件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警用执法执勤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2、招标范围
1.2.1 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5)-003号
1.2.2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轻型客车 | 江铃全顺长轴中顶15座 | 1 | 辆 |
2 | 轻型客车 | 江铃全顺短轴中顶11座 | 4 | 辆 |
3 | 警用标志和警灯 | 警用标志和警灯等警用设备及外观改造 | 5 | 辆 |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2.4 交货地点: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用户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1.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4按昆招监委发【2011】5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1.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开发区经东路41号),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开标地点为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开标厅。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3月31日10时00分;
4、发布公告媒介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 系 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4264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 系 人:陈艳
电 话:(0871)65213168、13577157980
传 真:(0871)65213168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163582
3-警用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