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赣大井冈政采字(2015)48号公开招标项目的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2 08: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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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赣大井冈政采字(2015)48号公开招标项目的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因采购单位要求,我公司对赣大井冈政采字(2015)48号招标文件进行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内容中:
第五章??? 招标货物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30页:
序号15项46寸液晶拼接屏中16. 提供产品三星面板证明和产品节能证书;现变更为:提供原厂A级面板证明。
删除第31页:
序号23项UPS主机中★11、响应国家节能要求,要求产品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和“绿色之星证书”,提供型号附录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附件一中
评分标准及评标办法
3、商务总分(10分)
3.1商务要求中:
2、所投摄像机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省份设立有备品备件库,并有不低于60 人的技术支撑团队,提供社保证明及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省的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完全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2、所投摄像机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省份设立有备品备件库,生产厂家在项目所在省的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完全满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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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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