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关于水电运行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FJJF20150015
2、项目名称:水电运行及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3月10日
4、招标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85260215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联系人:李茹联系方式:0591-87580399 传真:0591-87582611
补充更改内容如下: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2015年3月1日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凡在3月1日前发出的、尚未开标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也须按《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有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条款3.1资格标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1.6条和第1.7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更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1.8条和第1.9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9、其他事项均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修改日期:2015年3月10日。
10、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