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三篇谈判项目技术需求”第二款第4条: (1)通过中国环境标志(十环I型标志)认证、中国绿色材料标志认证,同时进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推出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材料生产厂商鲜章); (2)环保性能通过HJ/T154-2004化学品毒性技术鉴定规范(2005版)吸入毒性实验,检测结果为低毒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材料生产厂商鲜章); (3)通过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认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材料生产厂商鲜章); (4)有效的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材料生产厂商鲜章)。 以上提到材料的复印件均在竞标时提供,并装订在竞标文件中。若竞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将失去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