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广、滁新高速公路(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王店镇、三十里铺镇段)两侧绿化提升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竞标人:
原谈判文件中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2项竞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中特别提示中内容修改为:“竞标人取得银行汇票或转账后须在2015年3月16日15时30分前持银行汇票(或转账凭证及银行证明)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四楼换取收据,否则,按弃权处理”。谈判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