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工程周边环境调查项目答疑纪要及更正公告
受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发布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长沙市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工程周边环境调查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201502280005),现根据投标人的问题作出如下答复和变更:
1、问题: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甲级资质。请问是否为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答复:是。
2、问题:格式12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是否一定要提供?
答复:(1)《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对投标供应商是否进行报价扣除优惠的凭证,如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为中小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是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一种形式,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
3、问题:P17六、其他要求及说明1.1服务周期: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7个月,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4.5个月。建议修改为: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2个月,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1.5个月。
答复:接受建议。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P17第三章第六条第1.1款“服务周期”: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7个月,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4.5个月,变更为: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工作为2个月, 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时间为1.5个月。
4、问题:采购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7、8条不适用本项目,是否应删除?
答复:是,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内容变更,变更后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详见附件。
5、原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中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现更正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原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2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 0731—86850782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蕾蕾、杨银
电 话:0731-89968312、89968307
传 真:0731-89968305
地 址: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