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证印制项目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的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证印制项目(采购编号:GZSW13122HG1020)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用户需求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及内容:
(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2-2页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营业执照中应有PVC卡制作的经营范围;
(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1-2页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3年10月9日9时0分起至 2013年10月28日17时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9时30分(注2013年10月30日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30日9时30分
2、应更正为:
(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P2-2页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删除此项内容“2、营业执照中应有PVC卡制作的经营范围;”
(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1-2页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3年10月9日9时0分起至 2013年11月10日17时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1日14时30分(注2013年11月11日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11日14时30分
3、更正日期:2013年10月25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zswb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359541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