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电源维护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08-03 09: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人: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就中山市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电源维护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D120605ZSCG013G,采购表编号:经建-2012-113)招标文件中有差异的问题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修正、澄清和说明:

1、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十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增加“工程量清单仅供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须与采购人、巡查监理单位及市交警部门现场核实设施量,并以最终核实确认的设施量签订合同。若现场核实的设施量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在6%内,中标价不作调整。”

2、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七、维护费用支付办法”增加“本次招标内容包括147个交通设施的供电电源,每个交通设施供电电源的平均中标维护单价=中标价/147个,日后每年续签合同时以交通设施的供电电源数量为计算单位,以平均中标维护单价为计费标准”。

3、第五部分中山市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电源维护工程服务合同“三、养护水平:1、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承包管养的设施进行及时、有效地维修,确保设施完好,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如乙方不能有效履行承包职责,甲方有权缩短承包期限或中止承包合同。”现修改为“1、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电源月度抽查通电率不低于98%、完好率不低于98%,季度、年度平均通电率、完好率均不低于98%。2、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承包管养的设施进行及时、有效地维修,确保设施完好,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如乙方连续三个月的月度抽查通电率或完好率低于96%、将视方不能有效履行承包职责,甲方有权缩短承包期限或中止承包合同。”

4、第五部分中山市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电源维护工程服务合同“七、维护费用支付办法”增加“3、维护费用调整办法:⑴维护期间如果发现实际现场设施量比本合同管养范围统计的设施量减少时,按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书送达起次月开始减少维护费用,减少的维护费用=∑[平均中标维护单价×减少设施量的电源数量]结算。⑵、维护管养期限内,新接管项目自接管之日起,由甲方委托中标单位管养并办理维护管养手续,当年不计取维护费用。接管第二年则根据新接管项目的新增设施量和平均中标维护单价计取新增维护费,具体计取办法:新增维护费=Σ(平均中标维护单价×新接管设施量的电源数量)。

本澄清共2页,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60-22818188,0760-88363800 电话:0760-88363800 联系人:张先生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日

……………………………………………………………………………

已收悉澄清通知文件共2页,我单位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和此澄清通知的要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与投标。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