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消防大队空调设备
政府采购成交公告变更的公告
因天门市阳光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自动放弃消防大队空调采购项目,所以天门市消防大队空调项目(TMGP13-32)询价采购成交公告的成交供应商和成交金额作废。
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法》第60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采购人同意。天门市消防大队空调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天门市博通电器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肆拾捌万肆仟壹佰元。
特此公告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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