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监理单位项目
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汝南县人民法院采购所需的监理单位项目于2013年4月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及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现变更如下:
原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3.5项为:
3.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现投变更为:
3.5拟派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其他事项不变。
敬请各投标企业注意!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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