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新发地派出所新址综合布线建设工程项目第四包视频会议扩容系统更正公告
采购人全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新发地派出所新址综合布线建设工程项目 第四包 视频会议扩容系统 招标编号:HCZB-2013-BJ1011 | |
原公告日期:2013年7月24日 | |
更正日期:2013年7月31日 | |
更正理由:投标人资格条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变更 | |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投标产品(视频会议终端),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制造商授权应为直接授权,不允许转授权、代理商授权等; (9)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保密资质(包括国家涉密资质;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签署过保密协议的,以上具有一项就符合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并不得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现变更为: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所提供的主要投标产品(视频会议终端),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证明,制造商授权应为直接授权,不允许转授权、代理商授权等; (8)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保密资质(包括国家涉密资质;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签署过保密协议的,以上具有一项就符合要求); | |
二、原招标内容: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且年检章要清晰)、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须提供保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国家涉密资质;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签署过保密协议的,以上具有一项就符合要求); 现变更为: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且年检章要清晰)、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提供保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国家涉密资质;国家涉密系统集成资质;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签署过保密协议的,以上具有一项就符合要求); | |
其他内容不变。 | |
项目联系人:刘斌 | |
联系方式:010-63942300 |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