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照明专用设备采购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NNZC2012-1813A)
一、项目编号:NNZC2012-1813A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照明专用设备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2年12月17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各投标人:
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照明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2-1813A)的公开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公开招标文件第4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项货物“佩戴时防爆照明灯”技术需求中的第3点“3、反射器采用高科技表面处理工艺,反光效率高,灯具照射距离可达100米以上,可视距离达4000米以上。”、第11点“11、连续放电时间: ≥ 2h;电池充电时间: 5h;电池使用寿命: 约≥500次(循环);”,在序号前均标注“★”。
2、公开招标文件第4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2项货物“消防员呼救器”技术需求中的第3点“3、具有自动报警和手动报警两种启动功能,在自动感应模式状态下亦可实现手动报警。报警时间1小时,间断报警时间50小时。”、第9点“9、报警声音预报警声强: ≥70dB”、第10点“10、报警声音强报警声强: ≥100dB” ,在序号前均标注“★”。
3、公开招标文件第4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2项货物“消防员呼救器”技术需求中的“★18、重量: ≤165g,外壳防护:IT67。”更改为 “★18、重量: ≤165g,外壳防护:IP67。”。
4、公开招标文件第5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3项货物“手提式强光照明灯”技术需求中的第6点“6、采用大功率LED光源(3*3W),放电时间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电流(工作光)250MA,500MA(强光);”、第8点“8、锂离子电池,寿命约≥500次循环;额定电压14.8V;额定容量2AH;” ,在序号前均标注“★”。
5、公开招标文件第5页,货物需求一览表第5项货物“移动发电机”技术需求中的 “燃油箱容量(L):25 ;”、“尺寸(长×宽×高) : 680×510×540mm 净重 : 83.0kg”分别更改为“燃油箱容量(L):24 ;”、“尺寸(长×宽×高) : 681×530×571mm 净重 : 84.0kg”。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朱明忠 0771-202500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时宇 0771-550113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