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节能机房空调和民用空调采购变更公告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节能机房空调和民用空调采购变更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0月16日
第一次变更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日
项目名称: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节能机房空调和民用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GC-HG130456
变更事项及内容:
1、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应该具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2、投标设备必须是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踏勘”。
2、第20页技术部分第2条,变更为“节能满足技术要求”。
3、第20页技术部分第7条,变更为“采用电子膨胀阀或热力膨胀阀得2分,否则0分”。
4、第20页技术部分第8条,变更为“采用电子换向直联无级调速EC风机,得2分,否则0分”。
5、第20页技术部分第9条,变更为“采用电极式加湿器或远红外加湿器得2分,否则0分”。
6、第20页技术部分第10条,变更为“控制器提供大屏幕中文显示,带背景光(可以自动关闭和按键唤醒);显示温湿度曲线;并提示200条以上报警记录、操作信息和事故记录等,0-3分”。
7、第20页技术部分第11条,变更为“蒸发器采用大面积‘/斜式设计或A/V型设计,1分”。
8、第22页技术参数第一部分第14条,变更为“6台机组之间可以组网热备份,负载增加时,自动启动备份机组以满足室内温湿度要求;组网机组之间不得出现竞争运行:避免同一机房内多台空调机同时运行在相反的运行状态(制冷/加热、加湿/除湿),达到节能的目的。组网机组之间可以实现同步动作并与原来已经使用的STULZ空调统一运行控制模式”。
9、第23页第17条,变更为“采用EC节能风机:风机功率≤1.4KW”。
10、第23页第19条,变更为“采用‘/(斜面)型或A/V型蒸发器:须保证送风均匀,避免送风死角,保证送风效率,达到节能目的”。
11、第23页第21条,变更为“加湿器采用能耗低的电极加湿或远红外加湿:加湿量≥16kg/h,在机房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达到节能目的”。
12、第23页第22条,变更为“采用电子膨胀阀或热力膨胀阀,充分利用较低的外部温度,以提高空调效率,达到节能目的”。
13、第23页节能制冷系统要求第1条,变更为“要求节能系统的制冷剂循环系统与压缩机的制冷剂循环系统相对独立运行,任意一套系统故障或管线破损均不影响另一套系统的运行”。
14、原第23页节能制冷系统要求第4条“节能系统要求采用多联模式,整个节能系统由6个节能模块,1个制冷剂泵模块,及3个节能系统室外冷凝器(此冷凝器不得与压缩机制冷系统冷凝器共用一个)组成”,该条删除。
15、第24页节能制冷系统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1)、为达到机房节能目的,必须提供变容量制冷技术。
(2)、机组应当采用copeland或其他同等品牌数码涡旋压缩机,以保证机组的品质。
(3)、必须提供更精确的温湿度控制技术,以便满足更精确的使用场合。
(4)、应有效降低压缩机的启停次数,无频繁启停冲击电流。
(5)、与下沉式EC风机配合,在变冷量输出时实现变风量输出。
(6)、通过PWM技术调节机组容量,有效降低EMC,减小谐波干扰。”
16、接受投标时间变更为:2013年11月26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7、其余内容不变。
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发区赣水路9号
联系电话:0451-87635473
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7
项目联系人:陈嘉
联系电话:010-6309948
特此公告。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