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越秀区朝天小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GZ00CL58)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的广州市越秀区朝天小学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461GZ00CL58)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三章投标邀请6.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劳务管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人/月) | |
劳务派遣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00元/人/月 | 人民币248.4288万元 |
更正为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临聘教师、司机、文员劳务管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人/月) | |
劳务派遣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65元/人/月 | 人民币248.4288万元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三章投标邀请“9.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9.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三章投标邀请“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4月17日9:00~9:30”更正为“1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4月25日9:00~9:30”。
4.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三章投标邀请“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9:30”更正为“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5日9:30”。
5.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四章投标资料表35.1的内容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
6.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1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取消。
7.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点总体要求3.人员配置及要求:“ 4)体育及围棋专业类专家20人”更正为“4)体育及围棋专业类专家”
8.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第二点总体要求3.人员配置及要求:“合共28人。”删除。
9.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五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点报价要求“因聘用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由采购人决定,故投标人只需报出每人每月的劳务管理费即可。”更正为“因聘用人员名单及薪酬待遇由采购人决定,故投标人只需报出临聘教师、司机、文员每人每月的劳务管理费即可。另体育及围棋专业类专家的劳务派遣管理费用为薪酬的10%”。
10.原招标文件中第二册的第六章评分体系与标准“5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劳务管理费最高限价的;”更正为“5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临聘教师、司机、文员劳务管理费最高限价的;”。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苏小姐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81号
采购人电话: 020-8333526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
电话:020-8765 1688-140 传真:020-8765 169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