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银川监狱办公楼食堂修缮项目招标文件补遗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5-06 0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条招标内容中的“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现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三项第四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无息)。”现变更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款手续(有息)。第十三项第五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按第2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现变更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按第25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有息退还。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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