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G13-262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项目更正公告
2013年10月29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项目(项目编号:LZG13-262)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页第一章第六点第1款“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更正为“1、发售时间: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2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供应商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2页第一章第七点中“投标人须于2013年11月18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建设支行,账号:707022011010200000129;(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 更正为“投标人须于2013年12月2日下午5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现金形式交至保证金专户,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建设支行,账号:707022011010200000129;(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中的第3页第一章第八点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更正为“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投标人须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4、原招标文件中的第3页第一章第九点中“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更正为“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人:江丽文 联系电话:0772-283917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92号
联系人:孔玫丽 联系电话:0772-2861889 2832638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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