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县公安局摄录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2-10 08: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华安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的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华安县公安局摄像机、照相机采购[招标编号HC(2012)59]发出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一、招标货物2、摄录一体机8台技术参数要求:无须提供所投摄像机厂家开具的合法进货渠道证明文件。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06日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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