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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佛山、东莞、江门、茂名、清远、揭阳、云浮支队消防车及8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更正公告(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6 0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253F】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 2013年12月20日发布的佛山、东莞、江门、茂名、清远、揭阳、云浮支队消防车及8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253F)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P11:

包2:15吨泡沫消防车的随车器材中第21项(6.8升空气呼吸器)、22项(切割器)、23项(进口汽油排烟机)取消采购。

二、更正日期: 2014年1月3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三、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徐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2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我司已收到GPCGD132143HG253F更正文件(2),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采购人确认盖章:

签收处: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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