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佛山、东莞、江门、茂名、清远、揭阳、云浮支队消防车及8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更正公告(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1-06 08: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253F】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 2013年12月20日发布的佛山、东莞、江门、茂名、清远、揭阳、云浮支队消防车及8个单位消防器材项目(采购编号:GPCGD132143HG253F)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文件P11:
包2:15吨泡沫消防车的随车器材中第21项(6.8升空气呼吸器)、22项(切割器)、23项(进口汽油排烟机)取消采购。
二、更正日期: 2014年1月3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徐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162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我司已收到GPCGD132143HG253F更正文件(2),同意按原定时间开标。
采购人确认盖章:
签收处: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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