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采购(招标编号:0835-1301C85N0471)公开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第5页:
一、供应商资格: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货物的经营资格;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⑷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⑸投标人具有ISO质量体系认证。
⑹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更改为:
一、供应商资格:
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货物的经营资格;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⑷中选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供货。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电话:0752-2396092 传真:0752-2396063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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