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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2012年水毁工程修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4-26 0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2012年水毁工程修复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川县水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2012年水毁工程修复工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武川县水务局2012年水毁工程修复工程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呼水保[2012]562号

招标文件编号:NMCF-WC-2013004

1、 招标内容情况(技术要求)

工程地点:哈拉合少乡、得胜沟乡、哈乐镇、耗赖山乡、四个乡镇。

工程概况:黄花滩村护村护地坝4950m3铅丝石笼,大庙宝坤基地防洪坝5244.96m3铅丝石笼,不浪梁护地坝1551m3铅丝石笼,大庙村护村坝1500m3铅丝石笼,德胜营村护村坝998.24m3浆砌石,碌碡湾护村护地坝2936.67m3浆砌石 ,酒馆护村排洪坝560m3浆砌石、1260m2抹沙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暂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所提供资料、注意事项

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424日至2013年42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休息)。

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7)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注:1、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报名合格后通过邮箱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准予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开标时须提供上述(1)—(7)项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备查验。如未提供者,将拒收投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05月20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层1413室(呼市建委斜对面)

2、开标时间:2013年0520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层1413室(呼市建委斜对面)

六、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川县水务局

地址:武川县水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李书记 133948955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4层1407室(呼市建委斜对面)

联系人:钱卫平

联系电话:0471-5190710/5190470 13337108555

开户行名称:内蒙古诚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90101548000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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