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ICU重症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2NCZ1500
招标编号:N2012-HHYD-H104
资金来源:预算外资金
采购机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八楼
联系人:张静晓 电话:0951—50519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更正日期: 2013年1月10日
更正理由:应采购人要求
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为:
1、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专门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或销售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软件企业证书、医疗器械生产、注册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际质量体系ISO9001认证、医疗行业ISO13485质量认证资质、企业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2、投标软件产品制造商拥有投标软件产品相关的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源代码、相关专利,出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保证能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有效地二次开发工作。
3、投标商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开发方履行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5、厂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归档备份、高可用性软件等所需的第三方软件均为正式版本,如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由该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6、所有软件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所有工作站、服务器所需系统由投标商提供并预安装,保证各系统能正常运行。
7、投标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设计出满足医院现有及将来发展要求的系统架构,并根据系统架构给出详细、合理、经济的软件模块、数量的详细配置清单。
8、投标商必须列出针对本项目报价中所含的软件模块、软件功能、软件数量、服务等,并给出各项的详细报价。
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1、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专门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开发或销售的公司,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2、投标软件产品制造商拥有投标软件产品相关的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源代码、相关专利,出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保证能根据招标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有效地二次开发工作。
3、投标商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开发方履行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4、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
5、厂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归档备份、高可用性软件等所需的第三方软件均为正式版本,如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由该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6、所有软件的配送、培训、安装、调试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格中。所有工作站、服务器所需系统由投标商提供并预安装,保证各系统能正常运行。
7、投标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设计出满足医院现有及将来发展要求的系统架构,并根据系统架构给出详细、合理、经济的软件模块、数量的详细配置清单。
8、投标商必须列出针对本项目报价中所含的软件模块、软件功能、软件数量、服务等,并给出各项的详细报价。
9、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开标时间由2013年1月17日上午9:30变更为2013年1月29日上午9:30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宁夏黄河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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