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关于全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升级及建设运营管理项目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 | 全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升级及建设运营管理项目 |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3〕979号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4年1月3日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 |
经办人名称: | 付克军 | |
联系电话: | 0769-22317363 | |
澄清事项: | ||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39页第5.2项第1点 原文内容: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器必须取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2)仪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检测中心适应性监测报告;(4)具备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限国家已开展的认证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总磷/总氮在线分析仪器必须取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或仪器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检测中心适应性监测报告;(3)具备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限国家已开展的认证产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澄清公告日期: | 2014年1月7日 | |
备注: |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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