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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视频全覆盖工程二次变更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10 08: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名称:齐河县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齐河县视频全覆盖工程(项目编号:DZLJ-2013-086)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齐河县视频全覆盖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原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一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能够提供自2013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已完成合同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包含治安监控、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等设备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2个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和合同);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一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且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能够提供自2013年9月至11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单据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已完成合同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包含治安监控、服务器、存储、交换机等设备的系统集成网络工程)2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原内容----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③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资质证书、近期本企业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④税务登记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提供2个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⑦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③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资质证书、近期本企业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④税务登记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⑥提供2个同类业绩(合同)、⑦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公证书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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