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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区县急救分中心和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急救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车载急救设备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2-12-21 0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北京市区县急救分中心和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急救车辆更新购置项目-车载急救设备

项目编号:0701-1241501101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267

首次公告日期:2012126

更正日期:20121220

更正事项:

一、第五包上车担架的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技术规格修改如下:

1、第二条修改为“担架前后可多档调节,投标人需要提供具体产品描述”。

2、第三条修改为“上车担架设有安全保险装置,可由一名救护人员完成上车操作过程”。

3、第四条修改为“担架床垫采用PVC材料,厚度7cm-9cm”。

4、第五条修改为“靠背角度可调节不小于75度,具有安全带,并配备高度可调节式输液架,护栏采用倒复式结构”。

5、第六条修改为“担架车与担架的结构合理,安全牢固,便于搬运,投标人需要提供具体产品描述”。

6、第七条修改为“担架采用宽胎轮,转向灵活,具有刹车装置,适合于复杂环境下的行走,投标人需要提供具体产品描述”。

7、第八条修改为“担架具有固定装置,投标人需要提供具体产品描述”。

8、删除第十条“上车高度:68cm-70cm”。

二、第七包800兆手持台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增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机1台,具体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179:30(北京时间)前,根据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产品配置递交投标产品型号样机1台。

2、投标产品样机须密封递交。

3、样机递交地点: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

4、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进行样机摆放。

5、评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具体通知清退样机时间。

(二)评分办法中的技术部分修改如下:

增加“对投标产品样机的评价(4分)”

对投标产品样机的便携性、操作简便性、产品设计和使用功能合理性、先进性等进行排序评价,相对优者4分,其它0-3分。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修改为:(37分)

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30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3分,最低得分0分。

根据技术指标的重要性,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最高得分7分。

评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三)第三章技术要求中技术规格修改如下:

1、第1.10条修改为“具备接受信息功能,投标人需要提供产品具体功能描述。”

2、第1.14条修改为“要求终端内置GPS接收设备,能够实现GPS定位功能;GPS位置信息上传间隔时间不大于10秒。”

3、删除“2.3 电池应当通过MIL810E测试”

4、删除“2.6 电压范围应满足3.0V(完全放电)到4.2V(充满电后2小时OCV)”。

5、第3.6条修改为“RF发射功率符合北京市数字集群无线政务网配置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产品具体性能描述。”

三、第5包、第7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月7日9:3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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