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雁山区档案馆、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编号:2014-SG-001)施工招标
根据桂建管[2009]20号]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雁山区审计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696705.68元【其中:预算价11113863.69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57774.68元,规费788602.73元(其中:养老保险费415217.81元;失业保险费40811.44元;医疗保险费166189.06元;其他166384.42元),税金436464.58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113863.69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经业主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应低于或等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8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88%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雁山区档案局
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联系人:蒋红伟 联系电话:0773-28567182014年1月28日
招标管理机构: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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