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张院长 1385347626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DZLJ-2013-064)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四个包。第一包:原装进口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第二包:原装进口全自动酶标仪;第三包:原装进口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第四包:原装进口彩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变更内容
1、原公告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并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若为国外进口设备代理商时,必须为国内总代理。
现变更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并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为进口产品国内区域一级代理。
2、原公告内容为: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 月 2日至2013年9 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医疗器械注册证(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注册登记表(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国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证明文件。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现变更为: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 月 2日至2013年9 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医疗器械注册证(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国内总代理公章)、注册登记表(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国内总代理公章);6、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国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证明文件(只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国内总代理公章);8、国内总代理对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授权书。
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其他内容不变。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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