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3〕JM04301号-关于GW2013-JM043初中部图书及设备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GW2013-JM043初中部图书及设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更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商务响应要求的4.5、5.3、5.6、5.9条款更改如下:
1、★4.5投标人须有独立的图书销售门市,总经营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如果是厦门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厦门应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门市经营的中文普通图书品种不低于10万种,以方便采购人员上门选择图书品种。采购人直接到中标人图书经营地点进行现场采购(投标人需负责承担采购人至门店或其它采购渠道选书所可能产生的费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设备供采购单位进行查重等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应提供门市的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需注明面积)以及可供图书的相关证明文件。
2、★5.3中标人应负责为每本图书免费提供图书加工服务,包括 (1)贴RFID图书标签-型号RLS-RTL-A(容量:1024-bit;尺寸:50×50mm,86×54mm;ISO 15693标准);(2)贴双面胶永久钴基磁条(规格2×160mm,型号Kss-Co,含钴70%以上); (3) 盖馆藏章、贴条形码、书标等工序,并提供图书加工所需的全部材料。
3、★5.6中标人所提供的图书应绝对保证正版,若发现盗版图书,中标人应按图书定价的十倍赔付给采购人,若出现如缺页、倒装和污损等质量问题及非采购人订购等不符合本馆藏书要求的图书,可随时无条件(不论加工与否)退换;同时采购人还将定期对到馆新书进行印刷及装祯等质量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率超过1%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书资格。对采购人误订的图书应酌情予以退换。
4、★5.9若中标人的书店门市在厦门地区以外,投标人需负责承担采购人(每次3人,每月一次)至其门店选书所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来回路费、住宿费、餐费等)。
5、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3年8月1日09:30时(北京时间)。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经办人:杜小姐 联系电话:0592-2233020 传真:0592-2225703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