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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施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0-12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名称: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施采购

项目标书编号:ZCZB-2013-1025

采购人名称: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巨鹿县

联系方式:夏林平0319-43369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李先生0311-675069391863119719

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商;

3、投标人提供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须持有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省级公安机构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卡口、电子警察、平台系统、网络设备须持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投标人提供2011年以来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443万综合视频监控工程的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邢台地区售后服务网点证明;

7、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平台系统的生产商均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资质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有设备兼容证明及提供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的28181检测报告、软件注册权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更正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商;

3、投标人提供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须持有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省级公安机构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卡口、电子警察、平台系统、网络设备须持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投标人提供2011年以来完成过合同额不低于443万综合视频监控工程的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邢台地区售后服务网点证明;

7、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高清卡口系统、高清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平台系统的生产商均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叁级资质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有设备兼容证明及提供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的28181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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