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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数控车床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1-25 15: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报价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数控车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P-TP2013-1021],澄清及延期内容具体如下:

一、延期时间

1、报名时间:延期至2013年11月29日17:00;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2月3日15:00~15:30;

3、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17:00;

4、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日15:30 。

二、澄清内容

1.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项目说明: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报价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内如能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每年返还50%质保金。

澄清为: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报价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内如能履行报价承诺及合同约定,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返质保金。”

2.原谈判文件,第四部分,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报价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内如能履行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每年返还50%质保金。

澄清为:验收合格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成交报价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天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于保修期内如能履行报价承诺及合同约定,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返质保金。

三、谈判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公告为准,本澄清及延期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请各报价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2013年11月26日17: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

特此公告!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11月25日

澄清及延期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报价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数控车床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2)》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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