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交巡警交通设施维护单位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标号:JSJXCG2013-218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2014年交巡警交通设施维护单位采购项目委托,就其2014年交巡警交通设施维护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13年12月12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发布更正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4年交巡警交通设施维护单位采购项目,JSJXCG2013-2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014年交巡警交通设施维护单位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是确定两家综合性维护施工单位,由交巡警支队警务保障室划分责任区域,设立专门的维修队伍,每天负责对责任区内的道路进行巡检,及时对损坏变形的交通设施进行修复整理,并完成支队分派的各项交通设施调整维护工作。2014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的交通设施日常维护范围是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市区部分),以及城市快速道路、高架道路。主要任务是对上述区域范围内道路上的交通设施进行维护、抢修、整理、清洗、调整、更新;
维护服务周期:两年;
质量要求:合格。
三、更正信息
(一)原采购公告“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中:
3)满足本项目各种交通设施制作、安装、施工的自有维护设施设备(设备清单如下:双排座养护卡车、热熔釜、搅拌机、折边机、剪边机、除线机、升降机、电焊机、发电机、手推划线机、弯管机、刻字机)的发票及照片;
更正为:
3)满足本项目各种交通设施制作、安装、施工的自有维护设施设备[设备清单如下:双排座养护卡车、热熔釜、搅拌机、折边机(也称折弯机)、剪边机(也称剪板机)、除线机(也称磨线机)、升降机、电焊机、发电机、手推划线机、弯管机、刻字机]的发票及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的图片);
(二)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五)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 中:
(8)项目负责人及维护施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3年8月-2013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8月-2013年10月缴费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
更正为:
(8)项目负责人及维护施工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3年9月-2013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3年9月-2013年11月缴费证明(投标时提供原件);
(三)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7 |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于投标时直接递交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东亭分部 开户银行:建行通惠路分理处 账号:32001615636052502217 |
更正为:
7 | 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电汇等方式,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与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 收款单位: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东亭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滨湖支行 账号:322000652018010092418 |
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帐户内。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并于开标前至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湖滨路728号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开据保证金收条,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四)原采购公告中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评审时间修改为: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1月9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4年1月9日13:30止
(3)评审时间:2014年1月9日13:30
(五)评审小组拟于2014年1月9日上午9:30到达各投标单位生产现场(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各配套设置、场地、样品、材料均由各投标单位提前作好准备。评审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单位作制作、模拟演练抢修过程。
如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薛卫东、孟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603518
联系地址:无锡市湖滨路728号 飞鸿宾馆大院内西侧辅楼二楼
邮政编码:214072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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