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保洁的更正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保洁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对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卫生保洁进行公开招标。因招标人要求放宽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与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致的均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1、招标公告“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2、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2、招标文件第4页“3. ▲合格投标人”中“3.2 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3.2 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
3、删除招标公告“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中第3小点“3、投标人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删除招标文件第5页“3.1 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构成:(1)技术资信标2) ▲资格证明文件”中第d点“d)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删除招标文件第26页“附件五 资格证明文件”中第四点“(四)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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