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公安局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1XSCGSS2013068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现对XSCGSS2013068/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4-53招标货物一览表中“5层5站(≥1000kg、≥1.6m/s),永磁同步无机房电梯” 更改为“5层5站(≥1000kg、≥1.6m/s),永磁同步有机房电梯”;
2、招标文件P23-53付款方式中“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后并收到收款凭证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20%的订货款;(2)货到工地经初步验货后并收到收款凭证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3)电梯安装经劳动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装监检取得运行合格证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 更改为“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后7天内预付合同总价20%的订货款;(2)发货前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60%的货款;(3)电梯安装经劳动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装监检取得运行合格证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本项目原定于2013年07月11日上午09:30开始投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3年07月24日上午09:30,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13年07月23日前;
4、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537586499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七月八日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