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XSCGQZ2014015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1XSCGQZ2014015
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一、现对XSCGQZ2014015/智能化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28.6条第(三)技术部分B款“系统及主要材料设备技术指标”,注中“为防止虚假应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应答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和原厂商公章)”,删除“原厂商公章”,修改为“为防止虚假应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应答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下载资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2、增加投标供应商应承诺中标供应商在今后施工中有明确品牌的材料须经业主确认;
3、本项目原定于2014年03月20日上午09:30开始投标,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4年04月02日上午09:30,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为2014年04月01日前;
4、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5-22299536、13599226955。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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