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直线加速器采购YLFCG20121007-F-1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直线加速器采购
二、项目编号:YLFCG20121007-F-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原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五、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六、原中标结果: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 | 人民币柒佰叁拾万元整(¥7,300,000.00) |
七、中标结果更正原因及更正后的结果:
1、更正原因:(1)接投标人质疑后,依据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的规定且经请示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经评标委员会核查评标过程资料,出具的评审意见认定:参与该项目投标的5家投标人中,因3家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导致该项目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该项目废标。(2)由于投标人质疑事项经查属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第九条(三)条款“质疑事项经查属实,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处理”和第十条(二)“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该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更正后的结果:该项目废标。
八、说明:
1、投标人认为更正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更正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联系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0770-2882899 FAX:0770-2882818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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