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旅游微电影(“梦”主题三部曲)项目补充公告
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XZB-FJ-2013045 |
2、招标项目内容:旅游微电影(“梦”主题三部曲)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21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21 日 (北京时间) |
1、用户单位名称:福建省旅游信息中心 2、用户单位地址: 福州市 3、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 联系人:刘美英 联系电话:87278256 传真: 87278232 5、项目名称:旅游微电影(“梦”主题三部曲)项目 谈判文件编号:FXZB-FJ2013045 首次谈判公告日期:2013年08月09日 6、本补充公告作为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补充事项: 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参赛文学剧本;导演(授权投标人)需进行现场阐述。 7.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制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计划启用的演员、设备与技术优势、团队资料等。 7.3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完整详细报价作为竞争性谈判的报价参考。 7.4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以往执行过的旅游微电影或微电影项目成功案例及必要的证明文书。 7.5微电影拍摄设备必须从以下选项中进行选择:RED ONE、ALEXA、CANON C500、SONY F55。 7.6微电影后期调色必须过TC。 7.7微电影中的配乐必须为原创音乐。 7.8微电影创作团队中须满足至少有一位台湾籍成员的参与。 7.9微电影的制片工作须提交组委会审议通过,具体时间截点如下:2013年9月1日前确定分镜头剧本(手绘故事板); 9月5日前确定主要演员;微电影开机时间不晚于9月10日;微电影交片日期不晚于10月10日。 7.10微电影拍摄周期内需向组委会每日提交拍摄进度汇报;成片提交前需提供预告片2版、海报2版、拍摄花絮一部、系列剧照50张、DVD封面一套。 其余不变,特此补充。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3 年 8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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