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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江夏学院7#教学实验楼课桌椅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补充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7-29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投标申请人:

1、招标编号:FJGC-Y-2013-049

2、项目名称:福建江夏学院7#教学实验楼课桌椅采购项目

3、公告日期:2013年7月17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23535115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吴晓君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6、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第4页第二条申请人资格标准:

(1) 凡有能力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申请人;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4) 申请人生产、经销预审公告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近三年被国家、省、市各行政主管部门(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公开通报、记不良记录或记过的申请人和纪检通报涉嫌行贿的申请人];

(6) 申请人至少须提供一份2009年(含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类似课桌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现修改为:

(1) 凡有能力提供本资格预审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申请人;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4) 申请人生产、经销预审公告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5) 申请人至少须提供一份2009年(含2009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类似课桌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删除原资格预审文件中第27页“申请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

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3717日起至2013725日”顺延至2013729日下午5:30。

四、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7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37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原资格预审时间为20137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37 30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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