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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高低流量恒流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澄清通知2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5-01-08 09: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高低流量恒流空气采样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14〕1078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作如下修正、澄清和说明: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3页“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原招标文件中“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现修改如下: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原澄清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现修改如下: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23日9:00至9:30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9:30

本澄清通知共1页,原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或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传真:0769-22412519电话:0769-21665597

联系人:林瑞茵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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