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服务资格招标更正公告(一)
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服务资格招标更正公告(一)
2014年12月10日
名称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62号丁卫东15504007560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霍野024-23447775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首次公告日期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服务资格招标LNZC2014-06182014/12/5 0:00:00
三、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更正(澄清或修改)前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谈判公告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3)报价供应商截至2014年3季度在辽宁地区所辖分支机构三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辽宁保监局出具的截至2014年3季度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记录,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谈判文件
第二章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资格性证明材料6. 报价供应商截至2014年3季度在辽宁地区所辖分支机构三年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辽宁保监局出具的截至2014年3季度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记录,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谈判公告
四、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1日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4日
谈判公告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采购文件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12-12 13:30(北京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12-15 9:00(北京时间)
四、重要提示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更正公告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一事项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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