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少年宫购置办公家具设备项目资质预审更正公告
一、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少年宫购置办公家具设备
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C2013-7-1
三、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四、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坤 电话:(010)69864427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北斗星酒店院内东楼4层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828019
九、项目联系人:曹连香 传真电话:010-61805154
十、首次公告日期:
十一、更正日期:
十二、更正理由:资质预审公告的相关内容
十三、更正事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十四、更正内容:原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法人签字或盖章)
5、经销商代理资格声明(格式)
6、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
7、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8、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提供缴纳2014年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的银行转账通知单复印件
10、投标人提供缴纳2014年连续3个月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或经营所在地或门头沟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1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现更正为:第6条、第7条、第13条不需提供。
备注:供应商收到此更正公告后,请务必在24小时内按回执格式以传真形式回复确认。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 5月 5日
回 执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收到你中心发“ ”的更正公告,特此回函确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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