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第二医院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恢复采购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补充通知_首页标讯_变更通知-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古田县第二医院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的恢复采购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修改的补充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04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供应商:

1、招标文件编号:NDZB-2014-23

2、项目名称:古田县第二医院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04月10日

4、采购单位名称:古田县卫生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古田县

联系电话:0593-2937168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

联系人:翁雅娟、郑雪妹

联系方式:0593-2937168/0591-88318332-806 0591-87568219-806

传真:0591-87568219-812

6、更正内容如下:

6.1本次采购项目现恢复采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5月15日下午2:30止。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4年05月09日下午5:30止。

6.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中“(3)投标人应具有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删除。

6.4原招标文件第3页《招标货物一览表》下备注栏的“7、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03〕38号、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的相关规定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情形的投标人合计后的家数不足三家的,按第二章“22.5”条款规定处理。本项目中的摄像机为投标产品主件,按以上规定执行”更改为“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03〕38号、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文《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的相关规定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该有效投标人与其他非“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情形的投标人合计后的家数不足三家的,按第二章“22.5”条款规定处理。本项目中的22寸发布机为投标产品主件,按以上规定执行。”

6.5原招标文件第17页商务部分评分方法中“B1.1投标人获得由中国电子学会声频工程分会颁发的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壹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删除。

6.6原招标文件第17页商务部分评分方法中“B1.4投标人获得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的得1分”删除。

6.7原招标文件第17页商务部分评分方法中B2项业绩作以下更改:

B2

业绩

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自2011年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在医院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项目得1分,满分3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如实提供销售业绩项目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招标方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销售业绩项目的证明文件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

3分

6.8原招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各潜在投标人根据以上修改内容自行作出相应调整。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04月30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