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访客机和安检门采购的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3-98
2、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访客机和安检门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2月10日
4、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
联系电话:0591-87616211-806
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
联系人:郑雪妹
联系方式:0591-87616211-806 0591-88318332-806
传真:0591-87568219-812
6、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项“关于样品的规定”中“(2)样品须于投标截止之前送达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投标人样品须有序排列。样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公司标记。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日自行处理。”更改为“(2)样品须于投标截止之前送达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投标人样品须有序排列。未中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于评标结束当日自行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15页技术评分部分A1评分项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负偏离一项(含)以上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更改为“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指标,负偏离一项(含)以上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3)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注: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
特此通知!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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