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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管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6-03 08: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09-1341HDG32421)的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按采购人要求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5日每天8:30-17:30”变更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17日每天8:30-17:30”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6月6日下午2:00-2:30”变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2:30-3:00”;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6日下午2:30”变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3:00”;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4、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废水)》证书;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两家,并且至少联合体的一方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废水)》;”澄清为“投标人资格要求:4、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有效《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书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证书;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两家,并且至少联合体的一方具有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证书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证书;”

5、招标文件第9页第(三)条项目内容“4.4 鉴于各个基站的实际情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体,但要求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具有《污染源监控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废水)》。”澄清为“4.4鉴于各个基站的实际情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体,但要求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具有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证书等级:自动连续监测(水)正式》证书”。

6、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公示期为2013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澄清为“公示期为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如有矛盾,以此通知为准。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电话:020-868923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电话:020-83172166 传真:020-83172223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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